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作者:pnwqyg 阅读次数:95
1、 6月, 我馆根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文旅非遗〔2022〕54号)文件,开展2023年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工作。
2、7月,我馆根据《转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和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揭市文广旅体{2022}292号)文件, 开展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
3、8月, 我馆根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2〕63号)文件, 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工作。
4、8月, 我馆根据 《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揭市文广旅体〔2022〕233号)文件,组织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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